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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高校如何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切实搞好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尤显重要和必要。高校岗位设置与管理有待优化,其工作的着力点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以人为本是核心。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从

     

    根本上讲必须坚持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中心。高校岗位设置与管理,也必须以人为中心,进一步调动和发挥高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高校科学发展,力求做到:让受聘者满意;让聘用者满意;让服务对象满意。受聘者是高校办学的主体,改革需要让主体满意。要确保主体满意,一是重在确立基本制度。先在高校把岗位设置与管理制度建立起来,初步入轨运行,然后逐步完善。二是确保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要改革“待遇随人走”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突出工作岗位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让“待遇随岗定”。三是要与现行政策相衔接。必须既坚持改革的方向,又注意处理好与现行制度和政策的衔接,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与冲突。聘用者同时又是高校岗位设置与管理中的受聘者。高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意识,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抓落实。要熟悉和掌握各项政策,严格执行政策,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所有利益关联者要认真领会政策要求,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支持、理解、配合和参与到改革中去,理解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和整体性。狭义的服务对象是指高校培养的学生。改革要让学生受益,要让学生满意。要淡化教职工“身份”,突出“岗位”概念,打破教师职务终身制,使教职工把主要精力用在教书育人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基础,突出关键岗位和关键人才的地位和责任,为优秀人才及其团队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保证高校长远发展的需要。

      科学定编是前提。高校推行岗位设置与管理,对核定高校人力资源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高校编制关系到岗位设置与管理的标准问题,科学定编是岗位设置的前提条件。由于高校情况不同,编制管理中超编或者缺编现象均不同程度存在,甚至还有部分高校至今没有核定编制。因此,在新的条件下,编制主管机构要主动转变职能,与时俱进的发挥指导、服务和监督职能。不仅要遵循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坚持国家总量控制,严格高校编制管理,适度控制高校发展规模和速度。还要遵循高校办学规律和办学特点,合理核定高校编制,自主管理,促进高校健康有序运转。同时还要让编制规模适应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控高校编制,确保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稳妥推进。

      科学设岗是关键。高校推行岗位设置与管理,其基本价值取向还是推进高校发展。岗位设置是聘用的基础,推行聘用制度,加强岗位管理,必须从科学设置岗位这个关键环节入手。要坚持按需设岗,让岗位总量能够满足高校全面发展的需要。根据高校的编制情况,以学科专业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为基础,科学规划岗位,合理配置资源。要坚持优化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促进内部人员的合理流动;要按照责酬一致的办法,坚持优劳优酬,让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任职条件都能促进不同类型人员的自我发展。

      科学聘任是难点。高校岗位设置与管理,就是要实行具有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的聘任制,让高校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寻找高校人才合理流动和稳定之间的平衡,建立有利于高校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资源配置的机制。在聘任中,要特别注意全面性问题,实现真正的全员聘任。发挥好全员聘任在选人机制、竞争机制、目标机制、动力机制方面的优势,建立退出机制,将不能履行教师职责或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予以调整或辞退。要特别注意协调性问题,实行和谐聘任。既要正视矛盾与问题,又不回避这些矛盾与问题;既要充分尊重教职工的利益诉求,又要服从学校的整体利益。要特别注意可持续性问题,实行开放式聘任。推行公开招聘制度,搭建优秀人才自由流动的桥梁;完善人事代理制度,搭建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合同聘任关系转变的桥梁;实行新的学术评审制度,搭建校外人才评审校内学术成果的桥梁。

      科学考核是保障。高校岗位设置与管理,其保障机制就是加强聘后管理,进行科学考核。其目的是全面客观地评价受聘者的工作业绩,激励、督促受聘者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充分调动受聘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高校总体办学目标的实现。在科学考核过程中,要努力做到统筹兼顾。要统筹学校考核与二级单位考核,考核出推动学校发展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和理念;要统筹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考核出学校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的特色与水平;要统筹集体考核与个人考核,考核出校系两级管理的压力与动力;要统筹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出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数量与质量。考核的结果不仅仅是受聘者领取岗位津贴和超业绩津贴的问题,而且是受聘者续聘、培训、奖惩、晋升及辞退的重要依据,我们甚至可以借鉴使用美国高校的聘后管理办法,如“非升即走”的淘汰制和学科“后位淘汰制”等。 (摘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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