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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3年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按照年度学校总体工作安排,2013年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申报遴选工作已于3月完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请示校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13年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补充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作如下安排:

        一、项目方向

        2013年补充申报项目,仍然按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平台、特色资源平台、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及人才团队、公共服务体系等相关类别进行项目申报,对涉及工程实验实训中心、2011计划项目、博士点建设、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建设类项目适当倾斜。

        二、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至7月1日。已申报的建设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新建项目申请单位需填写《贵州民族大学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申报表》(附件一)和《贵州民族大学项目申请书》(附件二),并提交纸质版本(单位签字盖章)、电子版本各一份;续建项目明确年度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建设资金后于7月1日前交至发展规划处(办公大楼621室,电子邮箱:190397585@qq.com)。

        三、项目组织管理

        本次项目补充申报工作由发展规划处会同财务处、国资处、教务处、科研处、基建处具体负责,就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通过后纳入项目预备库。已纳入项目预备库、一经下达计划和批复预算就可以组织实施的项目,报请学校研究,通过后纳入项目储备库。储备库的项目纳入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央或地方有关专项资金支持计划等进行报批。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报批。

     

    特此通知

     

    附件一:《贵州民族大学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申报表》;

    附件二:《贵州民族大学项目申请书》。

     

     

    发展规划处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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