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5期(总第32期)
贵州民族大学发展规划处 主编 2015年10月
编者按:2015年8月18日,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这个会议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和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有两个重要成果: 一是中央提出了新形势下做好民族教育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二是国务院作出了全面部署,2015年8月1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民族教育实现新发展、新跨越提出了明确要求。
《决定》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是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行动指南。《决定》的出台,吹响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号角。好政策如何落实好,引发媒体及各方的集体关注。现将各方对第六次全国民族工作会议解读、对提升民族教育、对教育公平、对《决定》的相关解读等汇编成本期《决策参考》,以供领导参考。
第一部分: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侧记:
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俞正声会见代表时强调
全面推进民族教育改革发展
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记者 吴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18日在京会见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代表并与大家合影留念。他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会议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以来奋斗在民族教育第一线的广大教职员工和关心支持民族教育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俞正声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取得重大成绩,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共同繁荣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要清醒看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任务仍十分艰巨。
俞正声强调,做好民族教育工作,对于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受教育权利,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民族教育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深入推进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坚持普惠政策与特殊措施相结合,统筹谋划、全面推进民族教育改革发展;切实提高服务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把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薄弱地区双语教育,坚持就业导向,着力培养数以百万计的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各民族优秀人才,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会见前,俞正声参观了民族教育发展成果展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参加会见并出席会议。她强调,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促进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优化民族教育结构布局,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以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为重点,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质量,为民族地区输送更多人才;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内地民族班,科学推行双语教育,落实好教育资助政策,推进教育信息化,让更多优质教育资源惠及各族群众。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参加会见并出席会议。他指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教育工作,必须始终把握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这一重大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紧迫目标,突出重点难点,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优先倾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内蒙古、云南、新疆、北京、广东和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有关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召开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
新华教育8月27日电 2014年9月28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习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指出:要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教育投入要向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加快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办好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搞好双语教育。今年8月18日,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今天,我们特别为广大网友邀请到了教育部民族司司长毛力提·满苏尔走进新华网和中国政府网,为广大网友解读近年来我国民族教育取得的成就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以下是本次访谈的精彩摘要:
民族教育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受教育权利,
促进教育公平
主持人:
毛司长您好!我们知道,距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已经过去13个年头了,这次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召开的背景是什么,给各位网友介绍一下?
教育部民族司司长毛力提·满苏尔:
2002年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历时13年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这个会议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和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一是中央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召开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等,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系列重要讲话,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对新形势下做好民族教育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二是国务院作出了全面部署。2015年8月1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对民族教育实现新发展、新跨越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召开的。民族教育是教育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个交汇点和结合部。做好民族教育工作对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各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实现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主持人:
发展民族教育的重大意义和具体作用是什么?
教育部民族司司长毛力提·满苏尔:
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民族教育发展仍面临一些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整体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较大。为了确保到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让一个民族地区掉队,不让一个少数民族掉队。必须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民族教育是教育事业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交汇点、结合部。做好民族教育工作,对于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各民族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民族地区教育:“小手拉大手”增强民族团结
主持人:
您刚才介绍了6个关键词,并且列出很多让我们欣喜变化的数字。您觉得民族教育所取得的成果,这种教育的质量的提高,尤其是我们有更多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孩子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们为少数民族地区带来什么呢?
教育部民族司司长毛力提·满苏尔:
我觉得是“小手拉大手”增强民族团结的作用。把他们培养起来,投入到当地的经济建设,最核心的一点,培养这些孩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非常重要的。我觉得这是民族教育一个必须的落脚点,通过教育来感化和影响社会其他群体。无论是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才的支撑等方面都是有很大的好处。
民族教育取得巨大成就 六个“关键词”概括变化
主持人:
民族教育取得了哪些的成就,用哪些关键的词汇来说一下?
教育部民族司司长毛力提·满苏尔:
13年来,民族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给民族地区带来很多变化。简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个关键词是“规模”。
教育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总数为2501万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9.9%。其中,普通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生199万人,占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总数的 7.8%;高中阶段少数民族在校生345万人,占8.9 %;初中阶段少数民族在校生477万人,占10.9%;普通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1059万人,占11.2%;学前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幼儿在园人数为347万人,占8.6%。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率显著增长,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毛入学率达到了99.5%以上。少数民族地区群众送孩子上幼儿园的热情也显著增长。上大学的机会也显著增加,比如新疆2014年高考录取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第二个关键词是“教师”。
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少数民族专任教师129万,占全国专任教师的8.6%。实施免费师范生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等项目,向民族地区尤其是民族地区的农村倾斜,有效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师素质的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第三个关键词是“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日趋多样。“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意识更加牢固。学校已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阵地。
第四个关键词是“双语”。
双语教育全面推进。全国现有双语学校1.2万多所、学生410万人,双语教师23.5万人。各地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双语教育模式。民族文字教材实现了与汉语文教材配套同步供书,开发了以部分民族语言文字为载体的学科教学、专题教学、传统文化教育等资源。
第五个关键词是“免费”。
投入保障力度持续加大。近年来,是民族教育投入最多、资助力度最大、办学条件改善最显著的时期,健全了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完善了从学前到高等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真正实现了义务教育的免费教育,部分民族地区实现了15年免费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做到了应助尽助。中央和地方政府先后投入4000多亿,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重大工程,学校已成为民族地区乡村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坐在结实、漂亮的教室里,通过屏幕与城里学校共享优质课程,上学不交钱,还有免费营养餐,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第六个关键词是“支援”。
对口支援深度推进。十二五”期间,实施了援疆教育项目528个,援藏项目148个,援青项目86个,共投入资金117亿元。教育对口支援成为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内地办学成效显著,内地民族班已形成涵盖初中、高中、职业、预科、本专科和研究生教育在内的办学新格局,在校生12万人,以培养50多万人,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
新历史起点上的守望相助
——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侧记
“刘延东副总理讲的民族教育发展六点成就,简直就是在说新疆啊!”在今天召开的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在分组会议上欣喜地说。
更让他欣喜的是,会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对民族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艾尔肯·吐尼亚孜从中读出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中央、国务院实现“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民族地区掉队”承诺的坚强信心。
“无论是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还是援疆省市,都对新疆高看一眼、厚爱三分,从国家战略层面推动新疆教育事业发展。”艾尔肯·吐尼亚孜表示,正因如此,新疆更感责任重大,必须不断发挥主体作用,破解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因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长远之计还在发展教育。
新疆教育发展是全国民族教育发展的一个缩影。
2002年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我国民族教育进入投入最多、建设规模最大、民族地区办学条件改善最显著的时期,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包括雪域高原、大漠边疆等边远地区在内的705个民族自治地方县级行政区划全部实现“两基”目标,在教育发展史上树立了一座伟大的历史丰碑。
从2002年到2015年,两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间隔的13年中,我国的民族教育发展可谓天翻地覆,许多民族地区也通过执着的努力给出了自己的答卷。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说,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民族教育各类专项资助由“十五”时期的近1亿元、“十一五”时期的12亿元,提高到“十二五”时期的20多亿元。目前,全区各学段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所占比例均超过其人口所占比例,民族教育各项指标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云南省副省长高峰说,云南省已经在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创建了1221所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为实现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构建繁荣、稳定、和谐边疆发挥了积极作用。
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说,广东省共有9个城市30所学校承办内地民族班,在校生超6500人。广东省还积极在民族班学生中发展党员。深圳市松岗中学新疆班开班以来,共有1221名学生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其中51名学生被批准入党。
在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的伟大进程中,内地省市的对口支援功不可没。这里有经费支援,有智力支援,更有情感支援。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金燕清晰地记得,安徽教育援疆援藏经费最多的一年,占到了全省援疆援藏工作资金的1/3。“在民族教育方面,浙江是个小省,但是在双语教师培训方面,做足了慢功夫。”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说,浙江投入了两亿元建设了双语教师培训基地,看重长期效果,用两年时间培训了5000余名双语教师,派专家一个个地认真考核。
天津市教委主任王璟总听援疆、援藏的教师说,回到当地,最欣慰的是当年教的孩子们如今都成才了,却仍心心念念当年那份浓浓的师生情。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厅长吐尔逊·伊不拉音聊起新疆教育发展就像在说自己的家事。
两个月前,罗伟其刚刚到广东对口支援新疆喀什的几个县进行摸底调研。他回来就提出,在帮助新疆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能不能拿出一部分经费,以绩效工资、教师培训等形式推动当地双语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
“内地学校对我们的孩子要关爱,也要严格要求,融合在一起的大家庭才是和谐稳定的大家庭,这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工作。”吐尔逊·伊不拉音说,新疆每年有几万学生在内地学校就读,他和内地兄弟省份教育厅长交流最多的,就是如何让这些学生真正实现融入,营造与内地学生交往、交流、交融的环境,进而培养一大批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少数民族人才。
“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新疆也要更多地发挥自主能动性,加快发展教育,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吐尔逊·伊不拉音说出了不少民族地区参会代表的心声。
将教育的普遍规律与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结合起来,在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期冀下,我国民族教育发展的另一个春天即将开启。
教育部民族教育司负责人:
民族团结教育需从“漫灌”到“滴灌”
本报北京8月21日讯(记者 柴葳 见习记者 李萍)今天,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的第三天,教育部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吸引了不少媒体关注的目光。
“民族教育在国家全局工作中占据重要位置,在促进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作用,这是民族教育在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方面的优势。”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司长毛力提·满苏尔在发布会上表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近年来,民族教育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但同时,改革开放新格局也给民族教育赋予了新使命。要如期实现教育现代化,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民族教育是短板,必须后发赶超,承担起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
针对媒体关注的在高考加分项目普遍“瘦身”的背景下,如何看待保留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的问题,毛力提·满苏尔表示,民族地区与内地的教育水平存在差距是不容忽视的,在这种现实差距下,继续保留少数民族学生高考加分有其必要性,“希望通过进一步的研究与改革,努力实现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取消高考加分政策。当下,我们将会严格规范和完善高考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政策执行”。
《决定》的出台,吹响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号角。好政策如何落实好,引发媒体的集体关注,他们提出了如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的具体措施、少数民族教师激励政策的思路等问题。
“民族团结教育需从‘漫灌’到‘滴灌’。”毛力提·满苏尔认为,要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需要从教师培训、教材编写、课程设置等方面下功夫,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教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打牢各民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对于激励政策的问题,毛力提·满苏尔举例说,新疆地区现在已经采取实际行动,当地政府给少数民族教师每月增发1000元,以保证少数民族教师的生活质量。
“边疆地区、民族地区的教师,为坚守教育一线付出很多,在子女就业和住房问题上,我们希望能给予帮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毛力提·满苏尔说。
第二部分:2015年有关民族教育的相关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
国发〔2015〕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工作。经过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民族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广泛开展,双语教育积极稳步推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人才,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民族教育发展仍面临一些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整体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较大。为了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现就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作出以下决定。
一、准确把握新时期民族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为导向,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受教育权利,提高各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民族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坚持缩小发展差距。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完善差别化区域政策,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夯实发展基础,缩小发展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推进民族教育全面发展。
坚持结构质量并重。适应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需要,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资源,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创造幸福生活能力,促进民族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普特政策并举。发挥中央统筹支持作用,加大中东部地区对口支援力度,激发民族地区内生潜力,系统谋划、突出重点,普惠性政策向民族教育倾斜,制定特殊政策重点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教育快速发展。
坚持依法治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民族教育综合改革,扎实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各民族师生法律意识。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宗教法律法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得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建立宗教组织。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民族地区学前两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0%、70%。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标准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基本实现县域内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普职比大体相当,中职免费教育基本实现。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断增加,高考录取率不断提高,学科专业结构基本合理,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学前教育阶段基本普及两年双语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普及双语教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明显提高,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服务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打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四)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学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深刻认识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国家,中华文化是包括56个民族的文化,中华文明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文明,中华民族是各民族共有的大家庭。坚持不懈开展法治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法律意识。创新教育载体和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试点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宗教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师生正确认识和看待宗教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五)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坚持不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在全国小学高年级、初中开设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课,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开设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编写中学、小学各一册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各地可结合实际编写地方补充教材。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民族学类教材在全国高校相关专业统一使用,巩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在民族学教学研究领域的指导地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开发、编译民族团结教育教学资源。在师范院校和民族院校设立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师范专业,培养培训民族团结教育课教师。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督导评估工作。
(六)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在有条件的民族地区积极稳妥推进民汉合校,积极开展各族学生体育、文艺、联谊等活动,促进不同民族学生共学共进。在民族地区与支援省市之间,建立各族学生交流交往平台,通过开展“手拉手心连心”、主题夏令营以及互相考察学习等活动,增进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在内地民族班开展走班制等多种教学管理模式试点,探索推进混班教学、混合住宿,鼓励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社团组织和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当地学生与内地民族班学生之间互帮互学、友好班级等活动,促进内地民族班学生尽快融入当地学习、生活。
(七)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传承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充分发挥教育在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中小学教材和课堂教学,在民族地区学校开设民族艺术和民族体育选修课程,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鼓励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加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合作,将民族优秀文化列入学科专业,开展教学和研究,挖掘民族优秀文化资源,抢救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三、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
(八)加快普及学前教育。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机构,支持乡村两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安全适用的幼儿园,开发配备必要的教育资源,改善保教条件,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安全监管,加强保教管理。合理配置幼儿园保教人员。重点支持民族地区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九)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资源布局应主动适应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城镇化建设等需要。大力推进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实施民族地区中小学理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设具有民族特色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职责,降低辍学率。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保障女童入学。
(十)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继续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扩大优质教学资源,按国家规定标准配齐图书、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加强选修课程建设,推行选课走班。强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加强理科课程和实验课教学,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鼓励举办综合高中。
(十一)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适应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和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要求,合理布局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保障并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优质特色学校建设等项目重点向民族地区倾斜。加强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择优扶持发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农牧业等优势特色专业。聘请民族技艺大师、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推进招生和培养模式改革,扩大中东部地区职业院校面向民族地区招生规模,提高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比例,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培训全覆盖。鼓励内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以及有条件的企业在民族地区开办职业技术学校,落实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
(十二)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和结构。制定实施民族地区高校布局规划、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学科专业调整规划。优先设置与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等职业学校。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民族地区设置工科类、应用型本科院校。引导一批民族地区普通本科高校和民族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以就业为导向,调整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学科专业结构,重点提高工、农、医、管理等学科比例,支持办好师范类专业,提升民族特色学科水平。硕士博士学位点设置、本专科研究生招生计划、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的专项资金等向符合规划、办学条件和质量有保障的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倾斜。办好民族院校。
(十三)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加强对民族地区城乡社区教育的指导。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向民族地区倾斜。支持民族地区建设以卫星、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教育及服务平台,加强涉农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开展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引导民族地区广播电视大学转型升级。鼓励中东部省市和教育部直属高校面向民族地区开放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加强农牧民继续教育。继续开展扫盲工作。
(十四)重视支持特殊教育。在民族地区的地市州盟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区旗建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配齐特教专业教师,完善配套设施。鼓励和支持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提高随班就读和特教班的教学质量。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重点提高学生的生活技能和就业能力。
四、切实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
(十五)有序扩大人才培养规模。落实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加强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工作,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学术造诣深、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继续实施国家公派留学西部特别项目。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等向民族地区倾斜。适当提高东中部省市职业院校招收民族地区学生的比例。适度扩大高校民族班、预科班招生规模以及东中部高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班高中毕业生规模。鼓励支持民族地区和东中部省市双向扩大高校招生规模。加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
(十六)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一要求,保留并进一步完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推进民族地区和内地西藏新疆班毕业生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探索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多元的录取机制。完善高校民族班、民族预科班招生办法,探索实施高校民族预科阶段结业会考制度,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十七)强化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内地民族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坚持“严、爱、细”原则,对各民族学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推行内地民族班一对一、一对多的全员育人导师制,用心用情关爱学生,帮助解决学习生活困难。合理设置课程,加强教材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课堂教学,加强课后辅导,严格考核标准,完善淘汰机制,加强督导评估,提高教学质量。完善后勤服务,办好学生食堂,尊重清真饮食习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内地民族班学校统一采购清真食品原材料。在少数民族学生集中的学校按照50∶1的生师比配齐配强政治素质高、懂双语、会管理的少数民族教师,推广设立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示范平台,全面提高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十八)加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程,普及创业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增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对就业困难学生开展一对一就业指导、重点推荐。鼓励在民族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对口援建项目吸纳当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引导内地民族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双语教师。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学生到基层就业、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
五、重点加强民族教育薄弱环节建设
(十九)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针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农牧区和偏远地区实际,科学编制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合理布局,改扩建、新建标准化寄宿制中小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配备图书、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配齐后勤管理服务人员,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安全教育,提高人防、物防、技防能力,确保学校安全。全面提高入学率,实现各民族学生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对地处偏远又无条件寄宿的学校,因地制宜加强建设、改善条件。
(二十)支持边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国家教育经费向边疆省区倾斜,边疆省区教育经费向边境县倾斜,提高边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不断增强边境学校吸引力。支持边疆省区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骨干教师到边境学校任教,提高教育质量。
(二十一)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依据法律,遵循规律,结合实际,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以民汉双语兼通为基本目标,建立健全从学前到中小学各阶段有效衔接,教学模式与学生学习能力相适应,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满足需要的双语教学体系。国家对双语教师培养培训、教学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支持,为接受双语教育的学生升学、考试提供政策支持。鼓励民族地区汉族师生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各少数民族师生之间相互学习语言文字。研究完善双语教师任职资格评价标准,建立双语教育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机制。
六、建立完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二十二)健全教师培养制度。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师头脑,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水平和能力素质。民族地区要制定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推进师范院校专业调整和教学改革,重点培养双语教师、“双师型”教师和农村中小学理科、音体美等学科紧缺教师,形成教师培养补充长效机制。支持民族地区师范院校免费培养双语教师。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向民族地区倾斜,鼓励引导东中部省市师范院校为民族地区培养免费师范生。落实好教师配备政策,杜绝挤占挪用教师编制,严格教师准入,招聘合格教师。实施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和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向民族地区倾斜。
(二十三)完善教师培训机制。制订全员培训规划,落实每五年一周期的培训。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训向民族地区农村教师和内地民族班教师倾斜。重点加强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和内地民族班校长、骨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强化培训过程管理和结业考核双向评价。在东中部地区选择若干所师范院校建设民族地区双语和“双师型”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二十四)落实教师激励政策。改善教师福利待遇,绩效工资分配向农村教学点、村小学、乡镇学校教师、双语教师和内地民族班教师倾斜,切实落实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的政策措施,实施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好边远、农村地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晋升倾斜政策。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等制度,对扎根边疆、扎根农村、长期从事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支持民族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七、落实民族教育发展的条件保障
(二十五)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民族教育投入,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针对民族地区特殊情况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并重点支持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开展双语教育。整合民族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并适时扩大资金规模,集中用于解决双语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文化交融创新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时要对民族教育给予倾斜。对口支援资金要继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完善内地民族班办学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发展民族教育,多渠道增加民族教育投入。
(二十六)加大学生资助力度。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完善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应助尽助。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完善国家助学金政策。普通高中、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在按程序制定或修订对口支援项目规划后,各省市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藏区资金可用于资助受援地在内地学习的学生。将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强化培训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高校国家资助体系。鼓励内地高校通过设立学习进步奖学金等方式,加大对来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学生的奖励资助力度。做好残疾学生资助工作。
(二十七)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强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先向民族地区学校开放。制订民族地区教育资源建设方案,开发、引进、编译双语教学、教师培训和民族文化等数字资源,并推广应用。在大规模在线学习平台上,开发面向民族地区的教育课程。鼓励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校际联网交流。以中小学和职业院校教师为重点,加强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向民族地区倾斜。
八、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的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党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确保民族教育正确发展方向的根本保证。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民族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民族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视抓基层、打基础,把学校党建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制度体系,抓住薄弱环节,转变工作方式,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切实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十九)全面落实政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族教育发展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地方各级政府是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把民族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健全民族教育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民族教育工作,加强对跨省区民族教育协作的指导和管理。
(三十)充分发挥对口支援作用。健全教育对口支援机制。支援省市、中央企业、学校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全局意识,按照已建立的对口援助关系,重点加大对受援地区双语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支援力度,配套完善必要的设施设备,培训和选派中小学校长、班主任、骨干教师,帮助培养各类人才。发挥中东部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优势,对口支援民族地区职业学校。继续做好中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帮助受援高校加强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科学研究。
(三十一)切实加强民族教育科学研究。国家民族教育研究机构要构建跨地区民族教育科研平台,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开展民族教育重大理论和政策研究。各省(区、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族教育科研、教研工作,完善支持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以研促教、教研结合,全面提升民族教育科研、教研工作服务民族教育发展的能力。
(三十二)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地方政府在编制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把民族教育摆到突出位置,优先发展、重点保障,并列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制订民族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民族自治地方可以依据法律,结合实际,制定民族教育法规。建立健全民族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国务院
2015年8月11日
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民〔200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改委(计委)、财政厅(局)、民(宗)委(厅、局)、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精神,制定了《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 育 部 发展改革委 国 家 民 委 财 政 部
人 事 部
二○○五年六月十日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为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简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顺利实施,保证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培养工作的社会效益,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工作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中的战略作用。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坚定地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逐步缓解和扭转西部和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状况,改善少数民族人才的层次结构,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存量的综合水平,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培养任务、主要措施和计划管理
(一)2006年度的招生规模为2500人,其中博士生500人,硕士生2000人;到2007年度招生规模为5000人,其中博士生1000人,硕士生4000人。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主要由国家部委所属重点高等学校和有关科研院(所)承担和组织实施。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重点补修英语、大学语文(汉语)、计算机、高等数学等基础知识,兼顾其它专业理论知识,以及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基础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招生学校硕士阶段研究生课程教学。
三、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经费
(一)招生范围。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生,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确保上述地区和单位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二)招生计划。本方案的招生计划属于国家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招生单位总规模。根据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对人才的需求,教育部单独下达指导性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的投放,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确定招生计划的投放比例;同时,兼顾国家重点扶持的民族地区的特殊需要。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有关招生单位按各少数民族在当地民族总人口中的比例安排复试和录取。汉族考生占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总数的10%。定向省区合格考生不足时,将招生名额调剂到其他有需求的省区按规定录取合格考生。
(三)生源地区要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2006—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需求第一期规划和年度培养计划。每年8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招生建议计划、专业安排等报教育部。由教育部牵头商有关培养单位落实招生任务,编制招生计划方案,商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纳入年度中央级部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单独下达管理。各有关学校和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做好年度招生工作,于每年6月将招生计划的落实和招生录取的情况报教育部。
(四)培养经费。硕士研究生(四年)和博士研究生的经费按国家统一标准由国家财政核拨,其中硕士基础培训阶段的经费核拨到承担基础培训任务的高校和单位;硕士、博士生攻读学位阶段的经费按标准核拨到培养学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农业科学院承担培养任务所需经费,按标准从现行财政渠道解决。生源地区和定向单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适当的学习和生活费补助。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少数民族在职和非在职(具有上述学历还未就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下同)人员。非在职人员的招生比例要占招生计划总数的50%以上。
(三)品学兼优,汉语文、外语和民族语文成绩根据学科、专业要求达到一定标准和要求。
(四)报考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五)毕业后保证按定向培养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五、考试和录取
(一)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民族语文或汉语文及专业考试科目由招生学校和单位自行确定并组织命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由招生学校和单位自行确定。招生单位对符合国家确定的基本要求分数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
(二)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报考学校、所在单位或者隶属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在职考生的录取,由拟录考生与报考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优先录取在学术、科研、教学等领域有突出贡献或在民族医药、民族文化艺术等有一定造诣的考生,优先录取兼通民族语文的汉族考生。未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者,培养学校和单位不予录取。录取名单要在招生单位以适当形式公示。
(三)各招生学校和单位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当年招生工作的要求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由培养学校和单位发录取通知书,按期入学就读;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由培养学校和单位发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基础培训点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
(四)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和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民族教育的处(室)会同相关处(室)进行招生计划的申报、提出各民族录取比例的建议,负责考生民族身份的审核、定向培养协议的组织签订、对本地区定向生的协助管理等。招生考试工作由教育招生部门和有关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按职责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六、毕业生就业
研究生毕业后,在职人员回定向单位工作;非在职人员按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就业,也可以由生源地区在本地区调剂就业。硕士服务期为5年,博士服务期为8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硕士服务期为8年,博士服务期为12年)。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七、教学、培养工作的要求
(一)少数民族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大力加强基础,全面提高科学和人文素养,重点增强实践能力,着力提高科研和创新能力,为使其在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基础强化培训阶段,重点是强基固本,强化规定课程的教学和培养,使学生的基础综合水平接近或者达到攻读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基本要求;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阶段,在大力加强专业理论教学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和重点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学校和单位要多为学生创造实践教学和课题研究的机会和条件,选配优秀的专家、教授担任导师和授课,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在基础强化培训、硕士、博士课程学习阶段,都要对学生加强政治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的教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宗教不得干预国民教育。培养学校和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宗教和邪教对培养工作的干扰;学生不得从事任何宗教活动。
(二)党和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政治任务。各民族学生要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发奋图强,刻苦研读,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始终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提高道德和人文修养,遵纪守法,诚信待人、处事,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繁荣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八、职责和管理
(一)教育部和国家民委负责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宏观政策的制订协调。教育部负责培养计划的协调和制定招生、教学、管理以及有关政策措施,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办学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评估办学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等。国家民委负责提出有关政策性建议;督促检查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协助解决涉及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特殊性问题。
(二)承担培养任务的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和有关科研院(所)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负责考生报名、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博士、硕士阶段的常规管理、教学和毕业生派遣工作;对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议。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负责基础强化培训阶段的管理、教学和结业考核等项工作。
(三)学生的学籍、后勤、生活等管理和其他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统一管理,统一要求。培养学校和单位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并按少数民族学生生活习惯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办好清真餐饮。
(四)生源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会同组织、人事、科技等部门每年向全社会发布教育、科技、经济等领域人才需求信息,引导优秀考生报考《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在此基础上制定人才需求规划和提出年度培养需求计划;加强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用人单位以及教育部的联系与协调等有关工作;协助学校和有关单位做好本地区生源管理等方面的特殊性工作;协调财政部门落实按规定由生源地区财政对学生的补助经费;负责组织和协调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等工作;配合做好招生、录取等工作;对招生、培养工作提出建议。
九、加强监督管理
(一)生源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及单位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按本方案、年度招生计划和工作要求落实招生任务,并按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录取新生。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二)被录取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定向协议的、冒名顶替少数民族的、考试作弊的、不按规定程序录取的,一经查实,无论在基础培训和研究生学习阶段,都要取消学籍,退回生源地区,两年内不得参加《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报考。对直接责任者要给予相应处罚。
(三)如定向省区和单位不能按协议为合格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的,扣减该省区下1年的招生计划。
十、其他有关要求
(一)培养学校和单位要把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作为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加以高度重视。在培养工作中,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和本方案。按培养目标的要求,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培养出政治上合格,业务上过硬的各民族人才。
(二)西部和各民族地区党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使用工作,按学以致用的要求,为他们创造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力求避免人才浪费和闲置。
新疆等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由人事部牵头另行制定。
第三部分:对《决定》及提升民族教育工作的一些解读:
国务院印发《决定》提升民族地区各类教育
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掉队
2014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学生2500多万人、少数民族专任教师128.9万人,全国705个民族自治地方县级行政区划全部实现“两基”目标;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百姓衷心感慨:“最安全的地方是学校、最漂亮的建筑是校舍、最美丽的环境是校园”……这一切,生动地展示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然而,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民族教育发展仍面临着一些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整体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较大。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力争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服务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推进民族教育全面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庄严承诺。教育部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决定》的有关情况。
主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促进各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是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保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民族教育的一条主线,也是一条红线。”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司长毛力提说。
青年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决定》指出,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学生深刻认识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国家,中华民族是各民族共有的大家庭;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法律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试点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宗教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师生正确认识和看待宗教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全面:各级各类教育“一个也不能少”
“全面提升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是《决定》的最大亮点之一。要知道,此前我国相关文件中,这一表述为“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从“协调发展”到“全面提升”,彰显出中央大力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更预示着民族教育的发展即将迈入新阶段。
《决定》指出,要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支持乡村两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安全适用的幼儿园,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重点支持民族地区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实施民族地区中小学理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职责,降低辍学率;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扩大优质教学资源,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强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优质特色学校建设等项目重点向民族地区倾斜;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和结构,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民族地区设置工科类、应用型本科院校;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向民族地区倾斜;重视支持特殊教育,在民族地区的地市州盟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区旗建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全面提升”并非没有重点,而是各有侧重。毛力提强调:要重点加强民族教育薄弱环节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合理布局,改扩建、新建标准化寄宿制中小学校,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入学率,实现各民族学生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支持边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国家教育经费向边疆省区倾斜,边疆省区教育经费向边境县倾斜,提高边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骨干教师到边境学校任教。
提质:完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希望《决定》印发后,有更多的志愿者和教师去西藏支教。”西藏职业技术学院畜牧兽医专业教师达娃卓玛看到《决定》后,十分激动,也对记者提出了自己的衷心期待。原来,她所在的学校有学生5000多人,除掉后勤人员的教职工只有200人左右,师资严重不足。
类似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学校还有很多。在艰苦边远地区,教师队伍备受“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困惑。因此,《决定》指出,要建立完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教师培养制度,推进师范院校专业调整和教学改革,重点培养双语教师、“双师型”教师和农村中小学理科、音体美等学科紧缺教师,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向民族地区倾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和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向民族地区倾斜;完善教师培训机制,制订全员培训规划,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训向民族地区农村教师和内地民族班教师倾斜,重点加强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和内地民族班校长、骨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落实教师激励政策,改善教师福利待遇,绩效工资分配向农村教学点、村小学、乡镇学校教师、双语教师和内地民族班教师倾斜,落实好边远、农村地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晋升倾斜政策。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部署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决定》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服务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
《决定》指出,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广泛开展,双语教育积极稳步推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人才,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民族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较大,必须把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决定》指出,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为导向,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受教育权利,提高各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一是打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教育载体和方式;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二是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和结构,积极发展继续教育,重视支持特殊教育。三是切实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有序扩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培养规模,推进民族地区和内地民族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强化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加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四是重点加强民族教育薄弱环节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入学率、巩固率;支持边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五是建立完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教师培养制度,完善教师培训机制,落实教师激励政策,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水平和能力素质。六是落实民族教育发展的条件保障。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切实增加民族教育投入,加大学生资助力度,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七是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政府职责,充分发挥对口支援作用,切实加强民族教育科学研究,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系列评论之一
打牢各民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时隔13年,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18日在北京隆重召开。此前一天,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决定》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了我国民族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及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是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行动指南。
教育工作,归根结底是培养人的工作。“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问题。对于民族教育来说,尤其如此。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用好思想教育这把“钥匙”,打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当前,民族关系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民族教育的内外环境也发生了一些深刻变化。然而,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越是面临复杂多变的环境,越是面对艰巨无比的挑战和困难,我们就越是要打牢各民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牢固树立维护民族团结的阵地意识,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打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首先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作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来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促进各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是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重要保证。青少年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容易受到不良思想、文化的侵蚀,我们必须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各民族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让各民族师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传播者。要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族师生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
打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必须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教育是民族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地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对国家和民族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工作抓紧抓好,引导各民族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使民族团结意识深深植根各族青少年学生的心中。要真正让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关键是要创新民族团结教育的载体和方式,我们要抓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开好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滴灌”的形式,在潜移默化中,润物细无声地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
打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要用心用情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冲破了过去地区间的壁垒,民族之间的交往成为不可阻挡的洪流。要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原则基础上,组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交流联谊活动,努力架起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的桥梁,让各民族师生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在共同的蓝天下,向着教育现代化迈进,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系列评论之二
从“协调发展”到“全面提升”的历史跨越
我国民族教育事业近年来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由于历史、自然等多方面的原因,民族教育发展基础还不够牢固,整体发展水平还相对较低,仍面临一些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鉴于此,此次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提升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并表示要采取特殊政策予以支持。这对民族教育的发展来说,无疑是一个喜讯。
“各级各类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几乎涵盖了教育的所有领域。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决定》强调“全面提升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对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回顾历史,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提出“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从“协调发展”到“全面提升”,彰显出中央大力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更预示着民族教育的发展即将迈入新阶段。必须指出的是,“全面提升”并非没有重点,而是各有侧重,比如学前教育侧重幼儿园建设,配备必要的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保教人员;义务教育侧重标准化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均衡发展;高中教育侧重提高教学质量,深化课程改革,强化基础知识和技能训练;中等职业教育侧重合理布局,推进产教融合,扶持优势特色专业;高等教育侧重优化布局和学科专业调整,提升特色学科水平,等等。
鉴于民族教育发展的特殊性,要把“全面提升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这一宏伟目标落到实处,离不开各项配套政策的有力支持。《决定》提出,要采取特殊政策支持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这体现了多年来中央支持民族教育发展的一贯精神。在此前发布的关于民族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提出过多项旨在促进民族教育发展的特殊政策,比如在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予以财政投入倾斜,在考试招生优惠、奖助学金发放、学杂费减免、公派出国留学、提高待遇等方面给予民族地区师生特殊扶持。这些特殊政策的实施,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和政策支持,让千百万民族地区师生从中受益。
此次公布的《决定》,对既往的各项旨在促进民族教育发展的特殊政策进行了继承和发展,其中一大亮点,是进一步落实并加大教师激励政策。“三尺讲台系国运”,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是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民族教育办学水平的基石。近年来,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但也存在教学观念陈旧、教学能力不高、结构性矛盾突出、工资待遇偏低等问题,特别是在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招不来、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老大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决定》明确提出,对于民族地区教师,在工资待遇、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专业发展、子女上学就业、健康保障、退休养老等方面给予系统研究特殊照顾。这对于稳定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民族教育,无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面提升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的提出,为我国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勾画出一幅更加美好的蓝图。要达成这一目标,需要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保障机制,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将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系列评论之三
以内地民族班为抓手 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对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努力推动民族教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为确保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近30年以来,国家在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事业的同时,依托东中部和西部较发达城市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加大内地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力度,先后举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和高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培养计划,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类型日益丰富,形成了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的内地民族班办学格局,累计培养了50余万名德才兼备的各类少数民族专门人才。
实践证明,举办内地民族班是中国特色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伟大创举,是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生动实践,有力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切实增强了党的感召力和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加快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作出了重要贡献。内地民族班的创办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民族地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加快培养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特别是办好内地民族班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和期待。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切实增强办好内地民族班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内地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切实提高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要始终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这是办好内地民族班的根本要求。要丰富教育内容,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要创新教育方式,通过持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心连心手拉手、结对子交朋友、主题宣讲、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精耕细作,润物无声,让每名学生都能怀民族团结情、讲民族团结话、干民族团结事、做民族团结人,切实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
要始终坚持“严、爱、细”,这是办好内地民族班的基本原则。要大力推行一对一、一对多的全员育人导师制,帮助内地民族班的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心理、交往、交流、就业等方面的困难问题。要像关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关爱少数民族学生,帮助学生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选好专业、掌握好专业技能,做好后勤管理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要学习宣传推广首都师范大学“雪妈妈”、上海中医药大学洪汉英等优秀老师的管理经验,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的教师用心用情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要始终坚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这是办好内地民族班的重要抓手。要强化课堂教学和课后辅导,采取“分类指导,分层教学,因材施教”“低起点、小步走、常巩固”和设计个性化方案等教学方式,强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学生学业水平。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探索推进内地民族班学生与当地学生混班教学、混合住宿,并逐步提高比例。
民族教育,一个也不能掉队
民族教育,一头连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头连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交汇点、结合部”,也是“公平器、致富经”
对少数民族家庭而言,教育好一个孩子,就会给全家带来希望。小家、大家,人同此情,情同此理。民族教育,一头连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头连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交汇点、结合部”,也是“公平器、致富经”。日前,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推进民族教育全面发展”,决定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民族教育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指明的方向,继续砥砺前行。
在我国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里,少数民族人口1亿多,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总面积的64%。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教育规模持续扩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广泛开展,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培养造就了数以百万计的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门人才。从雪域高原到大漠边疆,我国705个民族自治地方县级行政区划全部实现了“两基”目标,树起了中国教育史乃至世界教育史上的伟大丰碑。
一个都不能掉队,贵在同心,筑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是关键。在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历史证明,各个民族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同整个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在一起,才有前途,才有希望。发展民族教育,就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各族学生深刻认识中华民族是各民族共有的大家庭,牢固树立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一个都不能掉队,重在全面,全面提升办学水平是必由之路。由于历史的原因,有的民族用几十年的时间,走过了人类数百上千年的历程,由于自然的原因,有的民族不久前才刚刚结束与世隔绝的状态,与发达地区的教育差距显而易见。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仍面临投入总体不足、办学条件差等问题,整体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发展民族教育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民族教育办学水平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推进,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和结构;要突出重点,特别要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建立完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一个都不能掉队,落脚质量,切实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是重点。提高质量要做的功课很多,要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学术造诣深、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有序扩大人才培养规模,落实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加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保留并进一步完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完善高校民族班、民族预科班招生办法;加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引导学生到基层就业、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
教育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千秋大业,既是民生之本,又是发展之要。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族教育,一个也不能掉队!
凝神聚力推进民族教育发展
时隔13年,在我国教育现代化建设进入最后冲刺的关键节点,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再次召开。本次会议将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部署,指明正确方向和关键着力点。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民族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我国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因而具有深远而突出的战略意义。发展民族教育,直接关系到教育公平的实现和民族地区的未来发展,并最终为实现民族复兴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精神支撑。
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发展民族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列专章对民族教育予以规划。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也都提出要重视和加强民族教育发展,资源配置要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自2002年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以来,我国民族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成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早在2011年,我国703个民族自治地方县级行政区划就已全面实现了“两基”目标,人口覆盖率达100%。通过内地办学,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自己民族的本科生和研究生;140多万民族地区教师通过培训获得素质提升。截至2014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学生已达2539.5万人,专任教师约130万人。
不仅如此,近年来,我国各级各类民族教育保持科学协调发展,民族团结教育广泛开展,双语教育积极稳步推进,对口支援力度持续加大。所有这些都共同证明并指向同一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教育体系已基本形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要发展,一定要共同发展,不能让任何一个地区掉队,不能让任何一个孩子落伍。我国民族教育用一个个振奋人心的数字,不折不扣地兑现着“一个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民族地区教育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有差距,办学条件、教育结构等方面都亟待新突破。
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呼唤更为成熟的民族教育,教育现代化乃至国家现代化的实现也有赖于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则更需要手足相亲、守望互助。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应以深化改革作为推动民族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将调结构提质量作为重要基点,继续遵循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政策路径,扎实推进民族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开创中华民族更为美好的未来。(本报评论员)
同在蓝天下 共沐春风里
——我国民族教育发展成就综述
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比例大幅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现免费上学;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并补助生活费……
自2002年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资助政策和民族地区的特殊资助措施,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各民族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学生深刻感受到了“同在蓝天下、共沐春风里”的教育温暖。
“软”“硬”兼施:提升民族地区教育质量
“最安全的地方是学校、最漂亮的建筑是校舍、最美丽的环境是校园。”无论走到祖国哪里,学校越来越成为民族地区一道亮丽风景线。
发展民族教育,直接关系着民族地区的未来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要重视和加强民族教育发展,资源配置要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
民族教育已经迎来投入最多、建设规模最大、民族地区办学条件改善最显著的时期:中央和地方政府先后投入4000多亿元,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薄弱学校改造等系列重大工程项目,建成了一批教学、生活、活动和卫生设施配套齐全、办学条件基本达标的寄宿制学校和双语幼儿园,教育信息化覆盖了边远民族地区乡村,优质教育资源初步实现了共建共享……
办学条件的改善,是民族地区发展教育的基础“硬件”;而教师素质的提升,是民族教育提升质量的核心“软件”。
近年来,通过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等项目,广大民族地区迎来了17.7万名有志投身教育事业的优秀教师;通过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新课程网络培训项目”“援助西藏教师培训计划”“援助新疆教师培训计划”“援助边境民族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等培训项目,民族地区140万人次的教师获得了有效素质提升。
教师队伍规模和质量的双提升,无疑为双语教育的科学稳妥推进创设了良好的环境。目前,从学前到普通高中,我国实施双语教育学校有1.2万多所,接受双语教育学生有410万人,双语教师有23.5万人。
为加大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国培计划”向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双语教师倾斜,“特岗教师”优先保障双语教师需求。2014年,中央安排0.6亿元专项资金,培训双语教师1.58万人次。与此同时,双语教育资源库的开发建设也紧锣密鼓。其中,中央和新疆共投入9.1亿元,实施了854个计算机教室和4.07万个班的“班班通”建设项目,新疆中小学双语班“班班通”覆盖率达85%。
技能培训:助力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创业
“职业教育就像一束阳光,照亮了我的人生。如果没有国家开办的内地西藏中职班,我可能现在还在老家务农。”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冠军扎西曲邓说,他的老家在西藏昌都。
因家庭经济困难,他初中毕业后便辍学在家务农,一干就是5年多,直到2011年,他考上了浙江的内地西藏中职班。
3年后,扎西曲邓以过硬的技术,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勇夺汽修大赛车身修复(钣金)项目比赛冠军,并被保送进入西藏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深造。而他的同学,有一半以上已在家乡的汽修行业就业。
在民族地区,像扎西曲邓这样因职业教育和国家特殊帮扶政策而改变命运的学生还有很多。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支持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着力提升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创业技能和幸福生活指数。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向5个自治区安排21.04亿元,支持了576所职业学校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规划部署,民族地区承担了4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中等职业教育重大试点项目和16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试点项目。
作为我国第一个西部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2009年,四川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每年组织约1万名藏区学生到川内优质职业学校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其中87%以上的学生来自农牧民家庭,实现藏区贫困农牧民学生“零缴费”和“无障碍入学”。
如今,已有4届“9+3”毕业生走向社会,初次就业率均达到98%以上。这一计划让藏区老百姓感受到了党的温暖,也看到了一人成才、全家脱贫的美好前景。
守望相助:筑牢民族团结深厚根基
对于杭州师范大学附中新疆班2011级学生艾尔登才次克来说,在内地的4年是一种蜕变。通过在内地民族班的努力学习,这名来自新疆巴音布鲁克草原的蒙古族姑娘已经从一名青涩少女成长为自信、优秀的校学生会主席。
1984年,针对西藏教育落后、人才匮乏的状况,中央政府开始在内地创建西藏学校、举办西藏班。随后,内地民族班如雨后春笋,一批批少数民族学生的命运由此改变,民族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与日俱增。
时至今日,我国已经形成涵盖初中、高中、中职、本专科、硕士、博士等各层次的内地办学体系。通过内地办学,我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自己民族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以教育和人才为重要依托的“对口支援”已成为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耳熟能详的字眼。
在西藏,3万余名从内地毕业的藏族学生已在教育、医疗、交通、部队等各行各业成为骨干力量,他们不仅带回了内地先进的知识和经验,也带回了与各族同胞的深厚情谊。正如从事教育工作30余年的西藏山南地区教体局局长赤列边巴说,内地民族就是少数民族群众“远方的家”。
举办内地民族班,不仅是中国教育发展历程中的惠民创举,也是世界教育发展史上的独到经验。它不仅是培养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的有效手段,更是增进各民族团结的情感纽带。
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一段时期,民族教育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结构调整和质量提升为重点,完善普惠政策,采取特惠措施,扎实推进民族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要完善民族教育优先发展的保障机制,二要加强民族地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三要提高民族团结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要坚定不移推进双语教育,五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六要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七要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